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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学知识

做一个合格的“信佛”者——太虚大师谈如何起三宝之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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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宝就是佛法僧。信的次第,可由法而起。狭义的法,就是名句文之能诠及其所诠之理。就广义的法而言,就是正确的普遍的透彻的智慧所明了的“宇宙万有真相”。然此真相,是本来如是的,非任何人所能创作的。如现在的科学家所发明的原理及定律,并不是发明家的造作,只是他有智慧将它显示了出来。所以当未曾发明的时候,并非没有这原理及定律,但没有人知道罢了。所以佛说的“诸法性相”,也是由有智慧者显示出来的。今藉以显了诸法性相的,狭义的就是经论教典。这类虽属于名句文义,但也就是显示事事物物的真实性相的。所以法的本源,在于宇宙万有的真相。信法不可参加任何意见,当以实事求是的态度,法是如何,就说明它是如何,信它是如何。这种态度信法,才能得到诸法的真相。但是以什么标准来研究呢?


佛说有四种可依不可依的条件:第一是“依法不依人”:只要这人所讲的理是通达的,那末他虽是小儿,或其他非人所说的,都应当信服的。再进一步说,能诠的名句文,也不过表现所诠义理的工具,那么工具当然有胜劣不同,不能执文而废义;所以要求一切事物的真相,第二当“依义不依语”。但所显之义,也有究竟与不究竟、显了与不显了的差别;所以进而言之,第三当“依了义不当依不了义”。但知道究竟了义,还是属于识心分别,未能亲证诸法实相;所以要亲证到诸法的实相,更当依转识所成的智,然后方可亲证诸法实相,故再进一步,第四当“依智不依识”。如此剥蕉抽茧,重重深进,才能证明“诸法实相”,才名真信法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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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家信法态度,是无我无私无偏的,所以用学者的态度及科学的精神,研究事物的真相,也可以名为信法者。然学者信法,所用的最后的工具,不出于五官──佛典名为五根:眼、耳、鼻、舌、身──的感觉和经验,意识凭此分析观察所得的判断,早不是事物的真相;而且五官的感觉各各隔离,为眼所见的决不是鼻嗅的,鼻所嗅的也不是耳闻的,只是各得其部分的感觉。例如一朵花,眼所见的是鲜红的颜色,鼻所嗅的是浓馥的香气,乃至身所触的是柔滑的质体,如是各别得花的部分;但花的全体,却不能同时感觉得到。由此可见只依据五根所观察的事物真相,也不是原来宇宙的真相。所以要证得宇宙之真相,当以圆满的智慧证知。但圆满的智慧者,究属有无?若属于无,那末我们永久不能得宇宙之真相;如有圆满智慧者,我们就当信仰他。所以愿求得宇宙究竟真相,就当以佛为师。所以第二步就当由信法而信佛。这由信法而信佛,就不是一般普通学者所能作到的了。因为这是起“超人要求”的。既皈依佛后,就成佛的弟子,故不复是研究佛学的普通学者,而是唯以佛为师的佛弟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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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信佛者目为佛的弟子,犹没有在家出家之分。既已信法、信佛,而更进一步,觉得须有住持佛法的教团,使佛法永久住世,以作宏法利生的事业;未闻的使闻,未信的使信,未解的使解,凡一切未觉的使觉悟,所以第三就要加入教团而信僧。梵语僧伽,此云和合众。能依持出家律制而修己教人者,名出家众,亦名佛教住持僧。其未能加入出家众而亲近出家众者,则有在家之佛弟子,于是佛法能流布世间。既信法、信佛又能信僧以住持佛法,然后佛教才能具体成立。以僧为教团之中坚分子,然后可荷担佛法,传播于世界人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