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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条 用户行为规范
  1.任何用户均有义务遵守本协议和本网站适时制定并发布的其他政策、规则、公告声明。
2.您可在本协议约定的范围内使用本网站及服务,您不得利用本网站从事以下行为:
(1)超出授权或恶意使用本网站服务;
(2)利用本网站发表、传送、传播、储存危害国家安全、国家统一、社会稳定的内容,或侮辱诽谤、色情、暴力、引起他人不安及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宗教政策的内容;
(3)利用本网站侵害他人知识产权、肖像权、隐私权、名誉权、个人信息等合法权利或权益;
(4)恶意虚构或协助虚构事实、评价等信息或数据;
(5)进行任何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行为;
(6)从事其他法律法规、政策及公序良俗、社会公德禁止的行为以及侵犯其他个人、公司、社会团体、组织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三条 用户资格的取消
  如发现任何用户有以下故意行为之一,本网站有权取消其使用本网站服务的权利,并无需做出任何赔偿或补偿;
1.可能造成本网站全部或局部的服务受影响,或危害本网站运行;
2.以任何欺诈行为获得用户资格;
  3.在本网站内从事非法商业行为,发布涉及敏感政治、宗教、色情或其它违反有关国家法律和政府法规的文字、图片等信息;
4.以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网络服务系统;
5. 违反本协议第二条中任意一项的约定。
第四条 用户个人信息保护与隐私政策
1.尊重用户隐私并保护您的个人信息安全是本网站的一贯态度,平台将会采取合理的措施保护您的个人信息与隐私。我们承诺,除非获得用户同意,本网站不会收集、使用其提供服务所必需以外的用户个人信息或者将信息用于提供服务之外的目的。
2.我们将运用各种安全技术和程序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来保护您的个人信息及隐私安全,以免遭受未经授权的访问、使用或披露。
  第五条 服务商的权利
  1.有权审核、接受或拒绝用户的认证及使用申请,有权撤销或停止用户的全部或部分服务内容;
  2.有权修订本协议中约定的用户的权利和义务,有权修改或调整本网站的服务内容并进行说明;
  3.本网站提供的服务仅供用户独立使用,未经本网站授权,用户不得将用户号授予或转移给第三方。用户如果违反此项规定,本网站有权向客户追索商业损失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六条 服务商的义务
  1.认真做好本网站所涉及的网络及通信系统的技术维护工作,保证本网站的畅通和高效;
2.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本网站临时停止或短时间停止服务以外,本网站的实名认证功能如需停止全部或部分服务时,将提前在本网站主页上发布通知的方式通告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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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条 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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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协议终止后,除法律有明确规定外,本网站无义务向您或您指定的第三方披露您账户中的任何信息。本协议终止后,平台仍享有下列权利:根据法律规定,继续保存您留存于平台的的各类信息;对于您过往的违约行为,平台仍可依据本协议向您追究违约责任。
  第九条 法律适用与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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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条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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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体中文

文殊禅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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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确定的全国汉语系佛教重点寺院之一,中国长江上下游四大禅林之首,四川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处于四川省成都市区中心地带,是集禅林圣迹、园林古建、朝拜观光、宗教修学于一体的佛教圣地。


该院始建于隋朝大业年间(公元605年——617年),初名信相,历经唐、五代、宋、元明诸朝,代有兴废,明末毁于战火。清康熙三十六年(公元1697年)由慈笃海月禅师重建,时因人常夜见火光影辉空中,依迹寻至慈笃和尚修行之处,便谓是文殊菩萨应身,故更名“文殊院”。


清康熙四十年(公元1701年),康熙帝御赐“空林”匾额一块,因此文殊院又名“空林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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