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验证
新手机号验证后将自动注册
我已仔细阅读《空林人生佛教网》用户协议
新手机号验证后将自动注册
我已仔细阅读《空林人生佛教网》用户协议
在使用本网站服务之前,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本协议,若您不同意本协议,则您有充分且完全的权利退出使用本网站服务,您通过网络页面点击注册或实际使用本网站服务的行为即视为您已阅读、理解并同意接受本协议。
第一条 会员账号规则 1.根据《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空林人生佛教网将对本网站上的部分信息内容进行实名认证管理。在您承诺完全同意本协议服务条款,在空林人生佛教网完成实名认证注册程序后,即可浏览本网站须实名认证后才能浏览的相关栏目。 2.您在注册或使用本网站服务时可能需要提供一些必要的信息。您须保证所填写及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否则可能无法使用本网站服务,或在使用过程中受到限制,甚至影响您是否能够使用本网站特定功能。对于因您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导致的责任和损失由您承担。 3.本网站有权根据您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以及是否符合本网站服务规定的其他条件,决定是否为您提供服务。您在使用平台服务过程中,所提供的信息发生变动,应及时进行变更。 4.您有责任自行负责保管帐号的用户名、密码及短信验证码等信息,否则因您疏忽导致账号信息泄露,引发的法律责任或造成的损失由您自行承担。凡登录您的帐号并使用本网站服务的行为,均视为您本人的操作,操作所产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为本网站服务用户行为的有效凭据。 第二条 用户行为规范 1.任何用户均有义务遵守本协议和本网站适时制定并发布的其他政策、规则、公告声明。 2.您可在本协议约定的范围内使用本网站及服务,您不得利用本网站从事以下行为: (1)超出授权或恶意使用本网站服务; (2)利用本网站发表、传送、传播、储存危害国家安全、国家统一、社会稳定的内容,或侮辱诽谤、色情、暴力、引起他人不安及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宗教政策的内容; (3)利用本网站侵害他人知识产权、肖像权、隐私权、名誉权、个人信息等合法权利或权益; (4)恶意虚构或协助虚构事实、评价等信息或数据; (5)进行任何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行为; (6)从事其他法律法规、政策及公序良俗、社会公德禁止的行为以及侵犯其他个人、公司、社会团体、组织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三条 用户资格的取消 如发现任何用户有以下故意行为之一,本网站有权取消其使用本网站服务的权利,并无需做出任何赔偿或补偿; 1.可能造成本网站全部或局部的服务受影响,或危害本网站运行; 2.以任何欺诈行为获得用户资格; 3.在本网站内从事非法商业行为,发布涉及敏感政治、宗教、色情或其它违反有关国家法律和政府法规的文字、图片等信息; 4.以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网络服务系统; 5. 违反本协议第二条中任意一项的约定。 第四条 用户个人信息保护与隐私政策 1.尊重用户隐私并保护您的个人信息安全是本网站的一贯态度,平台将会采取合理的措施保护您的个人信息与隐私。我们承诺,除非获得用户同意,本网站不会收集、使用其提供服务所必需以外的用户个人信息或者将信息用于提供服务之外的目的。 2.我们将运用各种安全技术和程序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来保护您的个人信息及隐私安全,以免遭受未经授权的访问、使用或披露。 第五条 服务商的权利 1.有权审核、接受或拒绝用户的认证及使用申请,有权撤销或停止用户的全部或部分服务内容; 2.有权修订本协议中约定的用户的权利和义务,有权修改或调整本网站的服务内容并进行说明; 3.本网站提供的服务仅供用户独立使用,未经本网站授权,用户不得将用户号授予或转移给第三方。用户如果违反此项规定,本网站有权向客户追索商业损失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六条 服务商的义务 1.认真做好本网站所涉及的网络及通信系统的技术维护工作,保证本网站的畅通和高效; 2.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本网站临时停止或短时间停止服务以外,本网站的实名认证功能如需停止全部或部分服务时,将提前在本网站主页上发布通知的方式通告用户; 3.如本网站因系统维护或升级等原因需暂停服务,将事先通过在本网站主页发布通知等方式公告。 第七条 免责声明 1.我们对于您自使用本网站服务而获得的所有他人、第三方的信息、内容或者广告宣传等任何资讯(以下统称“信息”),除法律明确规定外,不保证真实、准确和完整性。如果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通过上述“信息”而进行任何行为,您须自行甄别真伪和谨慎预防风险。无论何种原因,我们不对任何非与我们直接发生的行为承担任何直接、间接、附带或衍生的损失和责任。 2.由于计算机病毒、木马、其他恶意程序、黑客攻击、电信部门及网络运营公司技术调整或故障、系统维护等意外原因而造成本网站服务中断或延迟,所导致用户任何实际或潜在的损失,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3.因不可抗力而使本网站服务中断或延迟,所导致用户产生任何实际或潜在的损失,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网站对会员因遗失账号密码、验证码等信息而受到的一切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用户应当自行妥善保管。 5.本网站仅提供佛教文化知识的发布,除此之外与相关网络服务有关的设备(如电脑、调制解调器及其他与接入互联网有关的装置)及所需的费用(如为接入互联网而支付的电话费及上网费)均应由用户自行承担。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如果我们发现、收到他人举报或投诉您违反本协议约定或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我们有权采取警示、冻结、终止/中止/限制使用帐号等功能、解除或终止本协议,或提出损害赔偿等措施。 2.若您的行为给我们造成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名誉损失、第三方的罚款、索赔等),我们有权全额向您追偿。 3.本协议终止后,除法律有明确规定外,本网站无义务向您或您指定的第三方披露您账户中的任何信息。本协议终止后,平台仍享有下列权利:根据法律规定,继续保存您留存于平台的的各类信息;对于您过往的违约行为,平台仍可依据本协议向您追究违约责任。 第九条 法律适用与管辖 1.本协议的订立、执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 2.如双方就本网站服务协议内容或其履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力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成都市文殊院所在地,即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附则 1.以上规定的范围仅限于空林人生佛教网网站; 2.本网站用户因违反本协议约定而触犯有关法律法规,一切后果自负,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本规则未涉及之问题参见有关法律法规,当本规定与有关法律法规冲突时,以相应的法律法规为准。在本条款规定范围内,空林人生佛教网网站拥有最终解释权。
空林资源库
Resource library
三世因果.业感缘起
今天我想用两个名词,将佛学做一个概要性的介绍,那便是“因果与因缘”。因果与因缘的意义,可以做浅显的说明,也可以做深广的发挥。如能掌握了因果及因缘的精义,便是掌握了整个佛教的教义。所以,我要沿着两个方向来探讨它:一是教团的,一是教理的,将其合并起来,便是佛教史的说明。
简单地说,因与果是因素与结果,所谓种瓜得瓜,种豆得豆,这讲的是同类因,得同类果,也有以不同的因得不同的果,也有无法取得因与果相等的事实。
因果观念从现实的事相上看,可以成为普遍的真理,比如说,如是因结如是果,又说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在中国传统思想中,如说“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这与父慈则子孝,兄友则弟恭的原理一样。也就是说,种了好的因,必得善的果。
然而,世上确有父慈子不孝,兄友弟不恭的例子;也有积善之家横遭灭门惨祸的事实;也有行善积德一辈子,临终未必能获全尸的例子。因此,佛教对于如中国儒家所说“未知生焉知死”的生死不可知论是不能满足的。
佛教把善恶行为的因果论,从现在的一生,穿过生前与死后的来源与去处,并且将之延伸到过去的无量生死及未来的无量生死,现在的这一生,不过是过去无量时间过程与未来无量时间过程中的一个连接点。通过了过去及未来的生和死的解释,始能明白,我们现前一生的时间,实在是太短促了。
若要以现前一生的现象,说明因果的道理,便像我们在一部巨著之中,摘出一句话来,加以主观的解释,那是断章取义,无法正确地介绍那部著作之全貌。以三世来说明因果,因果的道理始能完备。
佛教讲“业感缘起”,“业”是身心的行为所留下的惯性作用或余势,这种惯性,可以一直延续下去,直到无从着力之处为止。人的善恶行为,既是过去的业因所感受的业报,也是未来的业果之所以产生的原因。通过过去的生生世世及未来的生生世世,来看现在这一生死间的一切遭遇,便不会觉得有任何不合理或不能取得报偿的事了。
不过,若不能通过对于佛教教义的绝对信从,或不能通过宗教经验的亲历,便不易理解,也不能接受这三世因果说的观念。但是,佛教之成为合理化,佛教之能以因果说而摄化众生,形成庞大的宗教团体,即在于三世因果说的建立。
因果之说不是佛教的独家之言,以因果与三世配合着讲,并以因缘来说明因果的究竟点,则为佛教的特质。因与果之间的关系,是以时间的先后而建立,因与缘之间的关系,则以空间的交互影响聚散而建立。因果的形成,不论是因或果,均不能脱离主因及助缘,主因是动力或能源的出发点,助缘是围绕着主因而促使主因成为新的事物及现象之其他要素或成分。所以,要说明因果现象的生灭变化,必须要用因缘的道理。
因缘说是佛教的特质,也是释迦牟尼佛成佛之时所悟出的最大法门。佛教所说的悟境,即是悟出世间的一切现象,空间的、世间的、心理的、生理的、物理的、社会的、自然的,凡是现象的起灭转换,无非是由于因及缘位置的变动、成分的增减、类别的出入,而产生的离合、合离及组成、解散,解散了再组成的现象。
故从因缘的观点看世间诸法,无非是幻有的、暂有的、假有的、本性是空的,既无一物可以永久存在,也无一物可以普遍存在。所以不论是人为的,或是自然的,凡是可以用触觉、知觉、感觉来认识思辨的一切,都是假相,不是真理。如果能够理解这层道理,并且以修行的方法来亲证这层道理,佛教称之为悟,称之为解脱,称之为断烦恼,称之为离苦得乐。
行善止恶.持戒积德
基于因果报应的观点,佛教建立了教徒的伦理生活的规范及教团的团体公约的依准。对个别的教徒而言,在家众要受三皈及五戒,初出家的少男少女或未受成人教育的,要受十戒,成年的男众,要受二百五十条的比丘戒,成年的女众,要受五百条的比丘尼戒。
戒律的作用,消极面是不作一切恶,积极面是需成一切善。种了恶业的因,将受恶的果报,种了善业的因,当受善的果报。所以,从持戒与否的功过观念为出发点而接受佛教伦理生活,仍是有为、有相的,是通于世间其他各派之说的,持戒的功德,可生人间及天堂,但尚不能解脱生死。
要想解脱生死,必须持戒而不以善恶功过为意。也就是虽不做一切恶,不是为怕遭受恶果;行一切善,而不是为求富贵利乐的福报。为什么?为度众生,虽遭无量苦逼而不以为苦,由于持戒积德,虽获无量福报而不以为乐,因为不论苦事或乐事,皆由因缘所生的假相,而非实相。
从因果之说,佛教为未得解脱的芸芸众生,建立了有善有恶的报应观,使得凡夫众生不违本性而除恶为善;从因缘之说,佛教为已进佛门,并在修行道中相当努力的众生,解下“我”的价值的包袱,而得究竟的解脱。所以,佛说有因有果,是对凡夫说,是警策凡夫,为善去恶;佛说因缘生法是空是无,乃对根利的众生说,鼓励他们撤除功利观念的“我”执,而进入解脱之门。
相信在座的诸位,都曾熟闻“野狐禅”的名称,这是百丈禅师与一位堕落为野狐身的禅者之公案,禅者由于未达空理,误信“不落因果”而五百世为狐;经百丈点破为“不昧因果”,始脱狐身而化去。
因此,凡是空谈公案,只是口头上说无相无我,无佛无众生,而不曾经过切实修行的人,佛家便称之为野狐。切实修行,而又执着有大功德,希求成佛做祖,认为能转法轮,并有无量众生可度、已度、将度的人,佛家称为执着汉。必须不昧因果之理,又不执着“我”的价值之为实在,方为佛法的正理所在。
再从佛教教团史的发展上说,佛陀的本怀虽从有因有果的道德基础而开出因缘生法,自性皆空的解脱境界,但在既成的教团而言,为了卫护教团的纯净,不得不强调佛陀亲口所订的生活公约,而主张佛陀已制的不得稍废,佛陀未制的不得更制。因此而形成了保守的教条主义。
事实上,佛陀当时所制的戒律,是因人、因事、因地、因时制宜的,所以,我们在律书中可以看到,佛对于各种有关僧尼生活的规定,往往是修改了又修改的。到了佛灭之后,无人敢对佛的规定另做修订,为了适应不同的社会环境,就有了各种对于戒律的不同解释。故在佛灭后的数百年间,大有百花竟放的气象,形成了部派佛教,各部有各部自己的律本,无不强调自派的见解是最正确的。从对于戒律的歧见,发展成对于教理解释的新旧之分,这便是自由思想的大众部及保守思想的上座部之形成的因素。
从因果的立足点说,是要严守佛曾说过的一切教诫;从因缘的立足点上说,佛的一切教诫,无非是因人而异、因事而异、因时空不同而有不同的种种接引教化的方便法门,其中并无一成不变的定规定则,否则,不落于人我之执,也会落于法我之执,均非佛陀说法的本怀。
上座部各派,既有各自传承的律书,当然已是经过变动了的,纵然被视为保守,在保守之中,也不能脱出因缘生法、生住异灭四态的范围。
实相无相.缘生性空
从教理发展史上看佛教,自大众部而高扬了般若的空慧之学,自上座部的有部开出了名数分析的唯识法相,此即构成了印度大乘佛教的空有二系。唯识讲有,般若说空;有是说明假相的,空是说明实相的。若不从假相的分析,无从以理解来明白实相,实相的本身,绝不是可籍假相的分析而得理解,而是要从真切的修持中透悟,然在透悟之前必须明白了包围在实相之外的烦恼妄相是些什么之后,始能逐渐除烦恼而得明心见性,洞彻实相。
唯识法相之学,有人解释为佛教的心理学,其实不然,心理学的目的,止于心理活动的剖析,达于心理状态的正常化。唯识则对众生生死及生命之源流与波扬变化,做追根究底并截断众流,拔除生死根本的所谓正本清源的功夫。
一般人,除了不可知论及唯物论者之外,大多相信人死后尚有灵魂之说,并且以为,肉体与灵魂的关系,像房子和人的关系一样,房子破旧了或坏塌了,人可以搬进新房子去,又像是旅店和旅客一样,在旅途中的旅客,可以不断地换住不同地区的各种旅店,旅客本身是不会变更的。
然在唯识的观点上说,并无一成不变的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众生的生命之持续,是随时变迁的,它的主体,看来似乎是一,实则是由许多不同的业力所感的“识”所显现,只要身心继续不断地活动,业力感染所成的识的内含成分,也跟着继续不断地变化。
只要有“我”的观念的执着,就有业力熏成的识,到了“无我”——不受贪欲、瞋恚、无明、愚痴等烦恼心所动摇惑乱之时,业力的熏染便不存在,生命主体的识,也就不存在了,此时称为“转识成智”,即是转凡夫为智者。唯其由于生命的主体,本来是刹那变化的假相,所以它有彻底消除的可能。
不过,烦恼的识,本身即是清净的智,故不会由于烦恼的消除,连智慧的功用也没有了。所以佛教不是断灭论者,要注意的是,到了智慧显现之后,智慧与烦恼的区别界限已不存在了。这也正是实相无相、缘生性空的境界了。
佛教到了中国,比较起来,是喜欢空的,但却并不喜欢印度的般若空,不论是天台、华严、禅之各宗,都是空与有的调和论者,总是要讲心和性。
所谓清净心和实性、佛性、法性,都是在空去烦恼妄心之后,尚有一个菩提心或寂灭性,这称为唯心论的佛教,以心为中心,例如天台称一念三千、不出一心,或称自性弥陀、唯心净土等的观念,均系空与有的调和论,讲真空的同时,又要讲妙有,这是由于中国的固有文化,喜简朴,所以对繁琐的名相分析的法相唯识学,未能做广大持久的弘扬;又由于中国文化,重视实际的生活,所以对于一空到底的般若之学,也不能做广大持久的弘扬。
大乘菩萨道的正信正行
从因果与因缘的涵义,说明了佛法并不深奥难懂,只要掌握住因果与因缘的原则,佛法的纲领,已被你抓住了。明因果,可以不堕三途恶道,知因缘,可以撤除我执我见的藩篱。知因畏果者修人天善法,通徹因缘者修出离法。唯有因果与因缘两重观念的相加并驰,方是大乘菩萨道的正信及正行。